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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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0 14:06:19 浏览次数:69 字体:[ ]

鲁政办字〔2021〕7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依据《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七个走在前列”“九个强省突破”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建设知识产权强省为目标,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为重点,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能、运用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为导向,优化创新资源配置。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创新活力,营造知识产权发展环境。创新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效能。

2.坚持质量优先。完善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高品质服务政策导向,促进创新、产业、价值等要素深度融合,为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支撑。

3.坚持统筹协调。全局谋划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推动知识产权在地区间、行业间高效、协调发展。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实施分类指导,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供给。

4.坚持开放合作。加强内外联动,推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互联互通和传播利用,深化对外合作交流,构建知识产权区域协作、互惠共享的新发展格局。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山东省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为山东省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齐鲁样板”。

1.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手段更加有力,形成司法保护、行政保护、仲裁调解、维权援助、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烈,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

2.知识产权运用效益进一步增强。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创新知识产权运营机制,畅通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渠道。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知识产权投融资额度快速增长,市场价值充分显现,形成一批高附加值、绿色低碳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

3.知识产权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公共服务网络更加完善,服务领域更加拓展,服务主体更加多元,基本建成专业化、高端化、国际化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4.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搭建多元化、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一支规模大、结构优、层次高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加大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培养力度,加快培育知识产权复合型、实用型人才。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知识产权制度设计。

1.夯实知识产权法治基础。推动《山东省专利条例》《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山东省专利纠纷处理和调解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修订工作。

2.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政策,建立以高价值创造为核心的激励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建立知识产权非诉化解纠纷政策体系。出台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政策措施,建立重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通报应急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知识产权运用政策,深化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改革。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1.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度高、侵权假冒多发的商品领域集中整治。强化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跨境侵权行为。加大版权执法力度,健全版权侵权查处机制及执法监管,重点突出大案要案查处和专项治理。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培训,提高侵权假冒识别、侵权判定专业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到2025年年底,争取新增3-5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不断扩大预审授权领域。

2.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建立诉调对接、仲裁调解对接、行政执法与调解对接及多部门会商协作机制。采取信息共享、案件移送、专业支持、联系督办等措施,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形成执法合力。推进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建设。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3.强化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电商平台、展会、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关注市场名录,指导专业市场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对侵权假冒行为采取必要措施快速处理。重点推进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的贯彻落实,指引平台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全流程管理。

(三)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1.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规范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行为,建立健全质量监测机制,引导创新主体完善知识产权申请前评估机制。建立健全以高价值专利和品牌商标为导向的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围绕“卡脖子”技术,开展产业、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联动“共振”,引导创新资源向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倾斜,促进高价值专利产出。优化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重点加大对高价值专利培育、转移转化、知识产权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

2.促进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推进创新主体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能力。完善产业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力度,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强校、强所工程。支持企业建立以产业数据、专利数据为基础的决策机制,找准创新路径,提升研发能力。

(四)增强知识产权运用能力。

1.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高标准建设山东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以济南、青岛、烟台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为关键节点,布局设立运营分中心,搭建覆盖全省的运营服务网络,打造东北亚国际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

2.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积极实施国家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探索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和运行机制,拓宽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供需渠道,依托山东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库。完善省新旧动能转换专利库建设,优选高价值专利向相关企业推送。推动专利与标准融合,建立以自主知识产权为基础的标准体系,形成更多标准必要专利。优化知识产权登记服务,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和数据统计,加强知识产权运营人才培训,构建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形成“一平台、多中心、全链条、一体化”专利运营体系。

3.优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库,做好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调查,筛选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扎实、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入库。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对接,鼓励银行机构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帮助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机制,完善质物处置机制。推动开展专利保险、知识产权证券化等工作。

(五)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1.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全省知识产权大数据信息服务平台,推动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民间文艺、遗传资源等要素数据互联互通。建设黄河流域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基地,服务支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加强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信息推送服务,及时发布与产业相关的知识产权分析报告。建成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和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线索智能检测系统。

2.发展壮大知识产权服务业。培育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构建知识产权服务市场体系,推动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国家标准贯彻实施。以科技创新需求为导向,提升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运营实施、评估交易、保护维权、投融资等服务水平。培育品牌服务机构,支持引进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打造服务业新高地和集聚区。探索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外国人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和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改革试点。

3.加强知识产权服务监管。实现知识产权服务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重点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恶意商标代理、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协同监管机制,结合企业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落实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发挥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职能,强化行业自律,依法依规经营。

(六)拓展知识产权国际交流。

1.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交流。积极开展与国际组织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深化与欧美传统发达国家、日韩、“一带一路”国家科技产业合作,拓展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渠道,引导企业运用好“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相关政策,助力山东企业“走出去”。加强行业协会、服务机构间的交流,密切与日、韩等RCEP成员国的知识产权合作交流,为日韩企业与我国合办的产业园中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2.提升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利用专利审查高速路(PPH),特别是中日、中韩专利审查高速路,加快我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当地申请专利的授权。支持企业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进自贸试验区、上合示范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打造知识产权对外开放新高地。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等国际组织合作,加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多点布局。

3.建立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2-3家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构建高效便捷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维权机制。完善涉外企业服务体系,开展涉外知识产权侵权预警培训与宣讲。建立完善海外维权专家顾问机制,培育一批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机构。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做好进出口贸易、涉外展会、企业境外参展等涉外领域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与服务工作。设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基金,有效降低企业海外维权成本。探索构建海外维权专家库,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高端咨询服务。

(七)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和人才建设。

1.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推动知识产权文化与创新文化、传统文化和法治文化深度融合。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推动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构建知识产权大宣传格局,健全知识产权新闻发布制度,建设以政府活动宣传、媒体传播报道为主体的知识产权传播阵地,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文化氛围。

2.强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引导部门、教育机构、行业协会等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培训力度。大力推动知识产权学历教育,争取在省内1-2家高校增设知识产权学院或专业。加强知识产权智库建设,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及能力素质要求地方标准。加快推进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开展知识产权产学研人才联合培养,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培养涉外知识产权高端人才,提高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

三、重大工程

(一)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工程。完善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工作机制。树立严保护政策导向,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突破快保护关键环节,打造同保护营商环境。加快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保护中心作用。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现全省16市知识产权人民调解组织、维权援助组织全覆盖。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强化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推动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强化行业自律和信息互通。开展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侵权风险防控,建立海外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区域间高效协作,深化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及资源共享。

(二)实施重点产业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完善以产业数据、专利数据为基础的新兴产业专利导航决策机制。推广实施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推动专利导航融入各类主体创新决策过程。组织开展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建立专利信息数据库,支撑产业集群技术攻关和创新发展。鼓励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专利收购等模式,构建产业化导向专利组合,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专利布局。建立健全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科技攻坚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建设专利导航服务基地。

(三)实施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工程。制定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目录。探索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健全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核算和发布机制,引导产业健康发展。主动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加强专利审查与产业发展政策协同和业务联动,针对重点优势产业或关键领域创新审查服务模式,支持产业专利进入优先审查通道。建立专利密集型产业专利统计分析制度,完善产业培育机制。

(四)实施商标品牌建设工程。培育新型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新业态新模式产业集群区域商标品牌。推动企业加强商标品牌资产管理,引导出口企业和对外投资企业开展涉外商标注册,培育国际自主品牌,拓展国际市场。鼓励拥有自主商标的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和国际化经营,建立国际化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提高自主商标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实施地理标志保护运用工程。完善山东省地理标志发展保护机制,组织开展全省地理标志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加强地理标志发掘培育工作,深入发掘地理标志资源及产品。实施地理标志质量提升、商标品牌培育、地理标志运用促进计划。注重涉农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机制。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完善品种登记制度。建立完善农产品地理标志原产地全程可追溯和质量标识制度。积极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中欧互认工作,保障目录内产品海外市场权益。

(六)实施版权创新发展工程。完善作品登记制度。建立优秀登记作品奖励机制。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音像制品、工艺美术等优势和特色版权产业,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版权、多元投资主体的大型企业。培育动漫游戏、网络传媒、文化娱乐、广告设计等现代创意产业和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技术版权产业。建设版权登记认证、交易、保护、服务一体化平台。拓宽版权作品国际合作与宣传渠道,推进我省优秀作品走出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完善配套政策,推动规划有效落实。在各市、县(市、区)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经费保障。加强省、市、县级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相互衔接协调,按照现行经费渠道对规划实施予以合理保障。鼓励社会资金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知识产权融资体系。

(三)加强监测评估。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效果评估。完善规划实施的第三方监测与定期评估机制,广泛听取创新主体、服务机构的政策需求,推动建立规划目标和工作任务的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宣传和政策解读,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7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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