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正式印发

作者: 审核: 复核: 时间:2020-06-26 点击数:

日前,《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意见》坚持内外统筹、提质增效、主动引领、有序开放,对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进行了重点部署。

支持打造教育对外开放新高地

《意见》提出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大中外合作办学改革力度,改进高校境外办学,改革学校外事审批政策,持续推进涉及出国留学人员、来华留学生、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的改革,着力推进相关领域法律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聚焦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教育部将支持打造教育对外开放新高地,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教育示范区,支持长三角地区率先开放、先行先试,支持雄安新区打造教育开放新标杆,支持海南建设国际教育创新岛。同时,教育部将提供智力、人力、技术、文化、情感等多方面的支持,打造“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升级版。

为全球教育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按照《意见》的部署和要求,将打造来华留学重点项目和精品工程,多措并举推动来华留学实现内涵式发展。下一步,教育部将推动出台来华留学质量认证的标准、预科教育标准以及各类专业教育标准,在鼓励第三方行业组织对来华留学开展质量认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质量保障机制,加强监督,严格问责,切实保障来华留学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意见》着眼加快推进我国教育现代化和培养更具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在高等教育领域,将支持高校加强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的合作,完善高校对外开放评价指标,授予“双一流”建设高校一定外事审批权;在职业教育领域,将在借鉴“双元制”等办学模式、引进国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方面取得政策突破,鼓励有条件的国内职业院校与企业携手参与国际产能合作,着手打造“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等品牌赛事;在基础教育领域,将加强中小学国际理解教育,帮助学生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具有国际视野的新时代青少年。

疫情对出国留学的影响是暂时的

为了不出国门也能“留学”,过去一个时期,我国通过中外合作办学引进了一批境外优质教育资源。目前,经教育部批准和备案的各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近2300个,其中本科以上机构和项目近1200个。

《意见》明确,将加大中外合作办学改革力度。一是完善法律制度,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修订工作,为开放办学、规范办学、高水平办学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创新工作机制,通过“项目备案制”“部省联合审批”等改进审批方式,完善评估和退出机制;三是鼓励先行先试,配合国家新一轮改革开放,探索适当放宽合作办学主体和办学模式的限制,给予相应的鼓励引导政策或实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意见》明确了量力而行、依法办学、质量优先、稳步发展的基本思路。将积极推动应用型本科、职业院校配合我国企业‘走出去’,开展协同办学,实现共同发展;扩大在线教育国际辐射力,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和机构开发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竞争优势的专业课程、教学管理模式和评价工具。借力‘中国教育云’,建立中国特色国际课程推广平台。

《意见》重申,将继续通过出国留学渠道培养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将积极开拓优质教育资源合作渠道,拓展出国留学空间。同时,下大力气完善“平安留学”机制,将应对疫情过程中摸索出的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制度化、常态化,为广大学子实现留学梦保驾护航。

《意见》强调,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推动政府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把教育对外开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大保障力度,加强智力支撑,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广泛调动社会力量支持教育对外开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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