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一带一路”教育国际交流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 复核: 时间:2023-08-30 点击数:
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发布的《2023年度“一带一路”教育国际交流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函》要求,我校经研究决定组织此次申报工作,请各系部(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及选题方向
选题应聚焦“一带一路”教育国际交流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重点议题,结合已有研究基础,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提出“一带一路”教育国际交流方面的重要选题。
1.资助经费和支持经费课题选题方向
(1)“一带一路”十周年:教育国际交流的发展成就及未来趋势研究
(2)中国与中东/非洲/中亚/南亚/东南亚/西亚/拉美地区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路径研究
(3)“一带一路”建设背景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走出去”研究
(4)“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创新创业教育交流合作研究
(5)中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青年人文国际交流合作机制研究
(6)“一带一路”大学联盟与高等教育国际合作高质量发展
2.自筹经费课题选题方向
应主要围绕“一带一路”教育国际交流的重点问题和各成员单位面临的关键问题,结合本单位的特色、优势和需求,自主选择研究课题进行申报,课题需具有较好的普遍性和针对性。
二、课题申请条件
1.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已结题或在研项目内容与申报课题类似的,不得重复或多头申报,如发现,即撤销课题项目,两年内不得申报。
2.每个系部(部门)申报不超过1项,学校将择优推荐2项。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课题申请人填写《申请书》,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两份。以系部(部门)为单位于2023年9月21日前报送至科技处718A,所有材料电子文档以“负责人+课题题目”命名发送至许艳梅AIC邮箱。
科技处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