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职业教育“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

作者: 审核: 复核: 时间:2023-05-18 点击数:

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工信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技能大师”领航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本次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室设立条件

1.工作室组成。由1名主持人和若干成员组成。按照“1+2”的模式组建,1是指1名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作为工作室主持人;2是指1所牵头职业院校、1家行业企业共同建设管理工作室。也可按照“1+2+N”的模式组建,N是指区域其他N所职业院校作为协作单位,参与工作室相关活动。工作室应具备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原则上设在职业院校,也可同时设在职业院校和企业。

2.工作室主持人条件。思想政治过硬,为全国技术能手、大国工匠或齐鲁工匠、齐鲁首席技师、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高级工程师等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殊技能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原则上聘为职业院校产业导师。每位主持人主持1省级职业教育技能大师”工作室。

3.工作室成员要求。主要为职业院校相关专业的骨干教师(一般不超过20人),也可聘用企业技术人员,配合主持人开展相关工作。成员思想政治素质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职业院校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素养,在教育教学、科研教研方面成绩突出,具有一定技能水平。企业人员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任职高级管理岗位,专业水平高、管理经验丰富,对行业企业发展有精准把握,业绩突出、成果丰硕。齐鲁名师(含工程建设人选)、技术能手、山东省青年技能名师、教学名师,指导或参加政府部门主办的技术技能类、双创类国赛获奖教师等优先推荐。

二、材料提交

请系部将《申报书》电子版(不含佐证材料)于526日前发许艳梅AIC邮箱。本次采用限额申报,每个系部最多推荐1个工作室。学校将组织专家评选,择优推荐。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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