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社科司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的通知

作者: 审核: 复核: 时间:2023-06-15 点击数:

各部门、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发布的《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经研究决定组织此次申报工作,请各部门(系部)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及类别

根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指南》(见附件1),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围绕研究重点,鼓励多学科协同开展研究,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本专项课题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重大项目拟立项30项,每项资助经费50万元;重点项目拟立项100项,每项资助经费20万元。经费由山东省财政和中国孔子基金会资助,由尼山世界儒学中心进行统筹管理。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申请人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人;

6.已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项目经费资助的相同或相近的课题和成果。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本次课题申报通过网络平台在线进行。尼山世界儒学中心主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报平台”(http://keti.chinakongzi.org)(以下简称“申报平台”)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平台为准。请申请人625日至712日期间注册个人帐号,提交申报材料。

请各部门(系部)于77日上午前,以部门(系部)为单位将《申请书》ABword版(以“课题名称”命名)电子版发至科技科许艳梅AIC邮箱,纸质申请书A1份交科技处718A,科技处统一盖章后返还给申请人,由申请人扫描成PDF版上传平台。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个人申报。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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