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德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作者: 审核: 复核: 时间:2023-06-13 点击数:
各部门、各系部:
根据德州市社科联发布的《关于申报2023年度德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的通知》要求,我校经研究决定组织此次申报工作,请各部门(系部)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申请人可根据通知所列学科范围,结合自身学术基础和研究专长,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质量发展、中国式现代化、“第二个结合”、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两河文化、大禹文化、董子文化、古桑文化、古枣文化等开展基础理论、学术前沿和文献资料整理等研究,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1.5年。
二、申报要求
课题申报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所有课题不得跨类兼报。每位教职工限主持1项,同时以课题组成员身份参与1项;或者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同时参加2项。课题组成员不超过4人,均须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不符合以上人员要求的课题不予推荐,不再退回修改。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省社会科学普及应用研究项目、省金融应用重点研究项目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不得申报。
本次采用限额申报,每个系部不超过5项,部门不超过2项。
三、申报时间
请各部门(系部)于6月15日上午前,以部门(系部)为单位将《申报表》word版(“以负责人+课题名称”命名)和《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科技科许艳梅AIC邮箱,汇总表纸质版盖系部章和申报表纸质版一份交科技处718A。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个人申报。
科技处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