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审核: 复核: 时间:2023-05-31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领域
本次联合基金主要包括智慧计算、氟硅材料、量子科学、肿瘤防治、生物医药和中医药联合基金。
二、申报条件及有关事项
1.项目申报人为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具有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发能力,拥有较强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申报重点支持项目申报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 项目申报人有2项(含)以上主持在研的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不得申报;已申报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重大基础研究项目以及在省科技厅其他限项范围内的不得申报(云平台系统自动显示),申报人同年只能申报1项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期内申报人有未结题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不得申报(项目结题报告经由依托单位审核提交的除外)。
3.申报书中联合基金名称选择相应领域联合基金,项目类型根据申报的指南方向选择重点支持项目或培育项目。项目名称应根据研究方向和具体研究内容拟定,原则上不允许直接使用指南方向作为项目名称。
4.资助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发表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软件、专利、获奖及成果报道等,应当注明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立项编号或做有关说明。
三、材料提交
本次申报采用在线填报,项目负责人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sdstc.gov.cn/)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在线填报,使用省政府统一服务门户注册的个人账号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6月19日17:00,逾期填报无效。
请各系部于6月20日上午下班前以系部为单位统一将纸质版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项目推荐表(1份)报送至科技处718A室;同时将推荐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许艳梅AIC邮箱。
科技处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