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德州市36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 复核: 时间:2023-08-30 点击数:
各系部、各部门:
按照市社科联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德州市第三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参评成果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经政府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报刊上发表的文章或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被省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组织通过鉴定的课题;未正式发表但确有较高学术水平,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经市委市政府或省部级以上部门批示、推广应用,已取得重大社会效益的研究报告;2023 年第十一届调研德州活动结项课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参评,一是被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和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领导肯定性批示的;二是被有关部门采纳的(需要市直有关部门以便签加盖公章形式,出具对相关工作有指导性、肯定性的材料证明);三是县(市、区)被县(市、区)委常委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
一位作者(含集体作者、课题组等)只限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本人可另申报一项成果。第一作者不在本市工作的不予评审。
二、材料提交
申报成果论文需交原件1份,以及发表刊物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复印件2份,专著需交3本。以外文形式发表的论文需同时附中文译文2份,著作需提交中文摘要2份。翻译类著作需同时上报外文原件。有领导或部门批示的应用研究类社科成果,应提供批示原件或加盖批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填写《德州市第三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附件1)纸质一式两份,《德州市第三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附件2)纸质一份(需盖各系部或部门公章),审核后以系部(部门)为单位统一送至科技处718A室,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整理成一个word文档,以“作者+成果名称”连同汇总表发送至许艳梅AIC邮箱。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下午下班前,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
科技处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