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作者: 审核: 复核: 时间:2023-12-19 点击数:

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的通知》鲁教规办〔2023〕15号要求,现将我校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选题范围

本年度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课题”三类。

选题范围参照《2023年度山东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选题指南》)。选题指南分为重点条目和方向性条目两类。鼓励针对我省乃至国家教育发展中的难点、热点和堵点问题开展研究,强化基础研究,支持跨学科和跨领域研究,不支持教学改革研究(如:高等院校的《XX课程》混合式教学模式研究与实践,XX类专业课堂教学改革研究等)和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2.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对职称、学历(学位)不作要求。

3.青年课题申请人为1988年12月6日后出生者,课题组成员年龄不限。

4.不得以在读全日制研究生身份申报。

(二)选题要求

1.拟定的题目可与《选题指南》中的题目保持不变,也可作微调。

2.根据研究旨趣和基础也可自拟题目。

3.选题类型可根据自己的研究能力自行确定。

(三)其他限定条件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保证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做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且不能列入其他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课题组成员本年度最多参与2项课题申报(网上填报需要添加身份证号,重复申报将会无法录入申报系统),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2.凡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课题者,须在《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4.不得以与已出版、已结题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次课题。

5.每个系部(部门)做好审核把关工作,精心遴选优秀课题参加申报,数量不超过5项。

三、申报方式

1.材料提交

请各系部于1月9日上午11点前以系部为单位统一将汇总表(加盖系部公章)1份报送至科技处718A室,同时将电子版汇总表、《课题评审书》(按照“系部+负责人+类型+题目”命名)、《活页》(按照“类型+题目”命名)打包发送至科技处许艳梅AIC邮箱。请大家严格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逾期不候。

2.网上申报

根据推荐名额,学校评审后择优推荐,被推荐项目负责人通过“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平台”(https://espp.sdjky.net/)进行网上填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科技处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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