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德州市科普教育基地命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 复核: 时间:2022-04-11 点击数:

各系部:

根据德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开展命名德州市第二批科普教育基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决定组织此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采用限额申报,每个系部报送不超过1,不具备条件也可不报,申报条件如下:

1.本次推荐的科普教育基地以室内展馆为主(展馆面积不能低于200平米)。户外公园、广场等原则上不予推荐(科普基础设施较多、具备良好科普教育基地功能的除外)。

2.本次参加推荐的单位必须自然科学领域的展馆,其他类项的展馆(人物事迹馆、产品展馆、服务展馆等),不能列入推荐单位。

其他要求详见通知。

二、材料报送

请各系部于413日上午下班前将《申请表》(附件 1)电子版发送至许艳梅AIC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科技处

202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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