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

作者: 审核: 复核: 时间:2020-03-30 点击数: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就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全面部署。

《意见》强调,实施劳动教育的重点是在系统的文化知识学习之外,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让学生切实经历动手实践,出力流汗,接受锻炼,磨炼意志。将劳动教育与智育区别开,防止用文化课的学习取代劳动教育。

《意见》要求,在课程设置上,整体优化学校课程设置,将劳动教育纳入中小学国家课程方案和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形成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针对性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大中小学设立必修课程和劳动周,同时强调其他课程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和要求。

在劳动教育时间上,《意见》主要从两个方面作出规定,一是利用上课的时间进行。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职业院校除实习、实训外,专门进行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大学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二是在课外校外安排。中小学要对学生每天课外劳动时间作出规定。大中小学每学年设劳动周(高等学校也可安排劳动月),也是在课外集中安排。安排必要的劳动实践,旨在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在劳动教育内容上,高等学校要注重围绕创新创业,结合学科和专业积极开展实习实训、专业服务、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重视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应用,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使学生增强诚实劳动意识,积累职业经验,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树立正确择业观,具有到艰苦地区和行业工作的奋斗精神,懂得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深刻道理;注重培育公共服务意识,使学生具有面对重大疫情、灾害等危机主动作为的奉献精神。

《意见》明确提出学校要切实承担劳动教育的重要责任,主要任务是:第一,开齐开足劳动教育课程,统筹安排课内外劳动实践时间;第二,结合学段特点和所在地区实际,规划好劳动教育课程内容,注重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有关劳动技能的学习;第三,组织实施好劳动周,有序安排学生的集体劳动;第四,加强对劳动教育的研究,不断改进劳动教育方法和组织形式,注重激发学生内在需要和动力,提高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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