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印发《新时代山东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细则》
作者: 审核: 复核: 时间:2020-09-01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全面推进新时代全省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47 号)以及《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 46 号,以下简称《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细则》共6章,31条,涵盖总则、配备与选聘、培养与培训、考核与评价、保障与管理、附则六部分内容。
一、总则
《细则》指出,思政课是高等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思政课教师是指承担高等学校思政课教育教学和研究职责的专兼职教师,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中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的中坚力量。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高等学校党委常委会(或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 1 次会议专题研究思政课建设。
二、配备与选聘
高等学校要配齐配强专职思政课教师队伍,严格按照师生比不低于 1:350 的比例核定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不得挪作他用,确保 2020 年底基本达标,并逐步优化年龄、专业和学缘结构。
高等学校应当加大招录力度,注重引进的同时,可以在与思政课教学内容相关的学科专业遴选优秀教师,培训合格后调入思政课教师队伍,专职从事思政课教学;可以将胜任思政课教学的党政管理干部、辅导员转岗为专职思政课教师;可以返聘符合岗位要求的退休优秀思政课教师承担一定数量的思政课教学任务。高等学校要严格把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细则要求,在聘任合同中明确思政课教师权利义务与职责。
三、培养与培训
高等学校要定期组织开展教学研讨,抓好校本培训,保证专职思政课教师每3年至少接受1次业务培训。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全日制在校生总数,按照专科院校每生每年不低于 30 元的标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保障思政课教师的学术交流、实践研修等,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加大支持力度。
高等学校要制定教师继续教育计划,鼓励支持思政课教师脱产或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提升学历层次;积极安排思政课教师通过进修、学术交流等形式深造。要建立完善优秀老教师与青年教师结对传帮带制度,对新入职思政课教师,试用期原则上应少安排或不安排教学任务。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要在相关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开设思政课研究栏目,设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专项课题经费,为思政课教师科研创造条件。
四、考核与评价
高等学校应当科学设置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岗位,不得挪作他用。要按教师比例核定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各类岗位占比,高级岗位比例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高等学校应当制定符合思政课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标准,可以结合实际分类设置教学研究型、教学型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两种类型都要在教学方面设置基本任务要求,要将教学效果作为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的根本标准,同时要重视考查科研成果。
将承担思政课教学的基本情况以及教学实效作为思政课教师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的首要考查条件和必要条件。将为本专科生上思政课作为思政课教师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的必要条件。将至少一年兼任辅导员、班主任等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作为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必要条件。在全国、全省高校思政课教学比赛(展示活动)中成绩优异的,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中优先推荐。指导1个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学生社团1年以上,且较好履行政治把关、理论学习、业务指导等职责的,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中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高等学校应当完善思政课教师教学和科研成果认定制度,推行科研成果代表作制度,制定思政课教师发表文章的重点报刊目录,将思政课教师在中央和地方主要媒体发表的理论文章纳入学术成果范围,细化相关认定办法。教学和科研成果可以是专著、论文、教学参考资料、调查报告、教书育人经验总结等。在制定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指标和排次定序依据时,要结合实际设置规则,不得将国外期刊论文发表情况和出国访学留学情况作为必要条件。高等学校应当健全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价机制,建立以同行专家评价为主的评价机制,突出思政课的政治性、思想性、学术性、专业性、实效性,评价专家应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为主,同时可适当吸收相关学科专家参加。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包含学校党委有关负责同志、思政课教学科研部门负责人。校内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委员会应有同比例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家。高等学校应当制定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管理办法,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退出机制,加强聘期考核,加大激励力度,准聘与长聘相结合。
高等学校要建立健全思政课教师退出机制,对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不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或理论素养、教学水平达不到标准的,或违纪违法、师德师风失范的,不得继续担任思政课教师。
五、保障与管理
高等学校要明确专门机构负责思政课教学科研,统筹教师队伍的管理、培养和培训。探索建立高等学校党委宣传部长兼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党组织书记制度。思政课教学科研机构负责人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并有长期从事思政课教学或者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的经历。高等学校要加强建
设、规范管理,确保“马院姓马,在马言马”的鲜明导向和办学原则。高等学校要为思政课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创造便利条件,配备满足教学科研需要的办公空间、硬件设备和图书资料。教授原则上有独立的教研用房,其他教师人均办公面积不应低于5平方米。要根据学生总数,设定思政课教师每学年课时总数,明确上限和下限,保证思政课教师有充足的时间备课和开展科学研究。高等学校应当将思政课教师纳入校级表彰体系,并在教学成果评选和各类人才推荐中予以倾斜;要探索建立工作机制,注重选拔优秀思政课教师担任学校党政管理干部。高等学校应当加强宣传引导,并采取设立奖励基金等方式支持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